铁道部窝案又一人被判刑,记者今日获悉,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张曙光的情妇罗菲被二中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宣判后即由取保候审状态转为收监。原铁道部副总工程师、运输局局长张曙光受贿4700余万元,被判处死缓。
张曙光,男,1956年12月出生,江苏溧阳人,1982年毕业于兰州交通大学车辆专业,教授级高工。曾任铁道部副总工程师兼运输局局长。
2011年2月28日,被停职审查。2013年9月10日,张曙光涉嫌受贿一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14年10月17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张曙光涉嫌受贿案进行一审宣判,对张曙光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17年7月25日,北京高院经审理查明,张曙光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符合法定减刑条件,由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减为无期徒刑。
张曙光的情妇——铁路文工团歌唱演员罗菲再次引起关注,32岁的罗菲原是中国铁路文工团歌舞团歌唱演员,是一名女高音歌手,曾代表铁路文工团参加2010年的青歌赛。在张曙光的疯狂敛财路上,她扮演了怎样的角色?有有着怎样的经历,下面一起回顾下罗菲的个人资料及照片吧!
罗菲个人简介
罗菲原是中国铁路文工团歌舞团歌唱演员,是一名女高音歌手,曾代表铁路文工团参加2010年的青歌赛。张曙光的妻子和女儿常年在国外,对于文工团的女歌手罗菲,这位“裸官”可谓动了真情。
张曙光被抓后供述说,2005年年底,他刚刚认识罗菲,“非常喜欢她”。而张曙光周围的人,也都知道张曙光对罗菲“喜欢得不得了”。为了追求罗菲,那段时间张曙光开销很大,那时他刚刚提了运输局局长,感到手头也不是很宽裕。恰好这时,今创集团总裁戈建鸣对张曙光说有什么事尽管找他。于是张曙光就给戈建鸣打电话,说他需要用一些钱。戈建鸣到京后,请张曙光到酒店吃饭,之后在停车场把一个黑色拉杆箱交给了他。张曙光回家打开箱子,里面装的是200万现金,其中一半是崭新的钞票。这笔钱中,有七八十万现金张曙光放在保险(放心保)柜里,用于他和罗菲的日常消费,其余的钱,张曙光加上自己以前的积蓄,给罗菲买了套房子。
2011年6月13日,在张曙光被抓4个月后,罗菲因涉嫌受贿罪被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监视居住,同年6月24日被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刑事拘留。1月,罗菲被东城检察院取保候审。1月,罗菲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已被解除取保候审。
2011年8月,东城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终结,以罗菲涉嫌受贿罪,将此案报送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市检二分院经过审查,在起诉时将罗菲的罪名由受贿罪变更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该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检方指控,罗菲于2007年至2011年1月间,明知广州中车铁路机车车辆销售租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建宇给予的款物,系其情夫张曙光的受贿犯罪所得,仍予以掩饰、隐瞒,上述款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98万余元。罗菲于2011年6月10日被查获,涉案款物已追缴。
检方认为,罗菲明知是犯罪所得仍予以掩饰、隐瞒,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罗菲的刑事责任。检方起诉并未将罗菲的涉罪行为定性为“情节严重”,如果检方起诉获得法院认可,罗菲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而如果以受贿罪起诉,则起步就是重刑。成为高铁民企老板讨好的对象,案发之前,张曙光被誉为“中国高铁第一人”,作为张的情妇,罗菲也成为高铁民企老板讨好的对象。
早在2005年,张曙光升任铁道部运输局局长没多久,他认识了罗菲,非常喜欢她,张周围的人也都知道此事。为了追求罗菲,张曙光那段时间开销很大,由于那时他刚提运输局局长,手头不是很宽裕。恰好这时,今创集团总裁戈建鸣对张曙光说有什么事尽管找他,有什么需要花钱的事情尽管跟他说。张曙光就打电话给戈要求帮忙,戈很快从常州开车来到北京,在某酒店给张送上一个黑色拉杆箱,里面是200万元现金。张曙光将其中部分用于消费,其余的给罗某买了房子。
而向张曙光行贿的广州中车公司老板杨建宇证言显示,2007年12月,罗菲去香港玩,他安排香港公司的司机带罗菲在香港表店选购。杨建宇特意叮嘱手下,如果罗菲看中了手表,就让司机先垫付钱。罗菲在香港玩了几天,从香港回来后,戴了一块价值二三十万港币的表。每月领1.6万“空饷”
2008年,杨建宇和张曙光、罗菲一起吃饭。席间,罗菲称想换一辆车。杨建宇当时说要“赞助赞助”。没过多久,杨建宇在香格里拉酒店遇见罗菲,杨建宇到房间拿了30万元现金,用纸袋装好到停车场交给罗菲,说是赞助她买车,一点心意。罗菲没有推辞,当场收下了。几天后,杨建宇、罗菲和张曙光在香格里拉酒店吃饭时,罗菲和张曙光提起此事,张曙光对杨建宇表示了感谢。案发后,杨建宇在证言中称,他给罗菲送钱主要还是讨好张曙光,希望在蓝箭项目上获得张曙光的帮助,在获得铁路系统更多的订单上也希望能够得到张曙光的帮助。
据杨建宇供述称,2008年底,罗菲抱怨收入太低,平时演出也不多,没有演出的话只能拿每个月几千元的死工资。于是杨建宇提出,让罗菲到他的北京公司做企业宣传和形象策划。罗菲说可以,张曙光也说好。随后,他带着罗菲到公司,以公司新员工的名义让出纳和财务给办了工资手续,办了工资卡和交税信息。2009年初开始,杨建宇的公司每月给罗菲1.6万元,都打在工资卡里,前后发给罗菲三四十万“工资”。
杨建宇称,虽然名义上每月给罗菲发工资是让她帮公司宣传企业文化,但公司从来没让她做任何工作,她也没帮做过企业文化,让她来公司只是一个托词。张曙光也明白,实际上就是以这个名义给罗菲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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